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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首先,你拿对方的购房合同、发票和钥匙是否经过他的同意。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这个所谓的抵押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而且房屋的抵押要进行登记。合同是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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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者丢失了首付发票,就不用太担心了。由于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购房时丢失的合同和所有发票的补救措施如下:1。在购房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作废剩余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2、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3、预售登记完成并办理银行抵押手续后,如果购房合同丢失,除第二种情况外,购房者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第一,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且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您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只要您是按法律程序操作的,在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都会有备案,所以补办合同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不会给您带来太大麻烦。即便没有办理登记,开发商有你买房的记录。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会随意拒绝。第二,如果买期房,可以去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登记部门查询。如果有登记,直接找开发商说明情况,补办购房合同。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因此,一般情况下,你可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找到相关记录,这样开发商就不能拒绝。
1、拿着已经备案的交易合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复印契税记帐联,盖收取单位公章或专用章到售房单位复印购房发票记账联,盖售房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意单据上的章一定要与原始单据上的章一致。 2、发票不能补办。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购房全款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办理。 3、如果丢失的是购房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房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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