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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程序有: 1、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公司章...
第1步是向政府申请,包含以下内容: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接下来就是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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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募集设立还是发起设立,发起人都应当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条件,除此之外募集设立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 1)至少有一个发起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三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 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 4)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申请设立登记。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程序有: 1、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 3、报证券部门审批后,进行股份发行; 4、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董事会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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