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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扣缴义务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处理:(一)应代扣而未代扣或少代扣资源税款;(二)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三)未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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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代扣代缴是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对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企业所得税法》第37条的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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