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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导致患者死亡,即呼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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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o;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HL(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1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12.胃缺损3/4; 13.肝缺损1/2伴较重功能障碍; 14.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较重功能障碍; 15.脾缺失; 16.胰缺损2/3造成内、外分泌腺功能障碍; 17.小肠缺损2/3,保留回盲部; 18.尿道狭窄,需定期行尿道扩张术; 19.直肠、肛门、结肠部分缺损,结肠造瘘; 20.肛门损伤致排便障碍; 21.一侧肾缺失或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 22.不能修复的尿道瘘; 23.膀胱大部分缺损; 24.双侧输卵管缺失; 25.阴道闭锁,丧失性功能; 26.不能修复的III度(三度)会阴裂伤; 27.四肢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8.单肢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9.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30.一手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1.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50%以上; 32.一手拇指缺失或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3.双下肢肌力III级(三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失禁; 34.下肢双膝以上缺失伴一侧腕上缺失或手功能部分丧失,能装配假肢; 35.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6.双足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7.双前足缺失; 3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第三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即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 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 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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