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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不开盘可能是预售证还没有下来,或者是客户认购情况不理想。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
购买商品时,房屋买卖双方必须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后必须在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购房过程中的基本环节是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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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人员迟迟不办理房产证,且超过约定的办理期限,可要求开发人员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登记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办理过户手续只属于买卖房产的一个程序,即转移所有权。王五的诉讼请求本身矛盾,因为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不能由一方独自完成。他以未办理过户手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 至于王五迟延交付的问题,需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否就此违约行为进行了约定,如果有约定,王五可依约定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张三迟延交付的期间很短,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王五可要求张三赔偿损失,也就是按照当地的房租标准支付租金即可。
买房迟迟不交房,可以先催告。合理期限内仍然不交房,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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