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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不能简单推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不能简单推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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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夫妻的婚内债务,不见得就一定是属于共有的债务,因此在清偿之前,最好是先确定该债务的性质,毕竟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所以在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来偿债的时候,就是可以拒绝的。但若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虽然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但这样的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
你丈夫向人借款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你们已处于分居状态,双方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彼此无经济来往,你对该笔借款并不知情,没有享受到利益,且无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在此情况下,你丈夫以其单方面名义的负债难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该笔借款不能认作“夫妻共同债务”,你无须偿还。
夫妻借款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借的款那么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夫妻借款是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以夫妻的名义借的,且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算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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