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我国一般员工加班时长多少的相关问题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1、工作日的加班工资应不低于平时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应不低于平时的百分之二百,但用人单位安排补休的则无需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对于您的疑问周六加班工资多少,应按平常工作日工资的200%,即两倍支付工资。 如单位不支付工资而要求加班,可向劳动局投诉。全国统一电话12333(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听)
现在回答如何确定加班费基数的问题。加班费基数的确定一般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照实际履行的月工资确定。(二)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动者月工资,但集体合同约定相应岗位月工资的,按照集体合同对应岗位月工资确定。(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薪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工资的70%确定,这里所说的正常出勤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此外,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一般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