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成年先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承担,减轻处罚拐骗不在未成年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原则上不处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奸罪的起刑点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轮奸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对应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侵害对象是未成年人,又是一个从重处罚情节。实际判刑要看具体四个人起到的作用。估计在十年左右。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处理此事。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未满18岁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适用死刑。答案补充如果没有上述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在6.7左右。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2人已浏览
419人已浏览
852人已浏览
3,9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