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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住院期间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建议,用人单位负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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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者工伤事故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一定时间的治疗期,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大多采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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