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所在省没有专门的艾滋病吸毒人员强制戒毒点,那么原则上不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如果所在省没有专门的艾滋病吸毒人员强制戒毒点,那么原则上不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艾滋病不是违法行为,不会进拘留所,但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十一条 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 对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防治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经费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予以技术指导和配合。 第三十八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是的,但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如何拘留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患者的拘留措施最近与普通嫌疑人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中心条例》第十条 拘留中心的被拘留者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拘留:(1)患有精神疾病或急性传染病;(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有生命危险或不能照顾自己,但不拘留对社会危险的除外;(3)怀孕或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妇女。第十一条拘留中心的被拘留者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保管,并在出所时检查归还或者转入监狱、劳动改造机关。没收违禁物品。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应当场记录,由犯人签字盖章,送案件主管部门处理。女性犯人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0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607人已浏览
9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