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应遵循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第12条规定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不得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被冻结部分的公司章程备案,以及被冻结部分股权的出质登记。
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的,没有股东,自然也就不存在股权转让的情形。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可以的。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