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按照合同提供担保。债务人应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这种义务通常发生在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2、如实申报义务。在订立贷款合同时,...
共益债权和普通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和受理前产生,这是它们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共益债权在清偿时具有优先性,包括普通债权、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有这些都是特定的。债务是特定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债务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偿还全部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一、证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陈述权;控告权;人身自由权;要求保密权。 二、证人的诉讼义务有: 1、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作证;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
一、概念理解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破产债权则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二、范围差异 1.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1)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 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 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 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 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 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 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 2. 共益债务包括: (1)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