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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证明应当有相关的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 如果想要开具误工费证明,应当将事故发生前三个月工资表复印件打印出来,然后加盖单位财务章,否则不...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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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不足以作为误工费的依据。 3、关于收入证明也不能单纯是单位的证明信,应当提供本人近期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工资表、银行卡记录等信息为准。 三、相关内容拓展 (一)误工赔偿权利产生条件。 1、赔偿权利人须是若非事故的产生则会是正常享有工作收入的人。 2、事故的产生直接导致了赔偿权利人正常合法工作收入的中断。 3、赔偿权利人依法可以向赔偿义务人追偿。 (二)误工时间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条可以确定,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对于伤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发生车祸导致相关人员受伤的,需要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医疗期间由于不能正常工作导致产生的误工费是可以向肇事方主张赔偿的,一般需要接受治疗的机构以及所在单位进行开具。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一、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受害人的伤残构成伤残时,误工时间可以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这就要求肇事方与受害人从事故发生后就尽可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尽力将双方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否则,如果肇事方迟迟不肯垫付医疗费,致受害人无法及时治愈,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就越往后拖,误工时间也就相应拖长;而如果因双方在前期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积怨过深,受害人迟迟不配合进行伤残鉴定,也会拖长误工时间,给双方都可能造成损失的扩大。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应本着配合、积极救治伤者的原则,首先最重要的是将伤者治愈,在这一过程中力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后如有需要,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减少不必要的误工时间,从而减少双方损失,促成纠纷的及时解决。二、如何证明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误工时间,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为准,且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需连续。否则,法院最终很难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从而无法全部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因此,受害人就诊时,无论是不需住院时的检查、治疗,还是出院后的复查,确需休假的,都要记得要求医院开具明确的休假证明,一般是一次休假7天。7天期满后复查伤情还需休假的,仍必须要求医生开具继续休假的证明。当然,如果是在住院治疗期间,就不需要单独的休假证明了。因为只要有住院凭条,住院期间就认定误工期间,无需受害人另行就误工时间再举证。
交通事故失业证明需要失业时间和失业收入证明。失业时间证明一般由治疗医院出具。失业收入证明一般由受害人单位出具。结合失业收入和失业时间,就是失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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