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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写借条要注意什么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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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应该怎么写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此外,要注意的是: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二、没有借条还能要回借款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没有订立完备的书面合同,有两种补救方法: 1、双方事后可以协商补签借款合同,在凭借款合同维权。 2、如果不能补签借款合同的,可以收集保存以下相关证据,通过至法院起诉维权索偿。 (1)证人证言。 (2)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往来邮件等。 (3)书证。如银行汇款单、银行汇款记录、收条等。 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几个实际问题: 1、注意诉讼时效 (1)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长可在二十年内随时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可到被告所在地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起诉。 3、带好上面讲到的证据
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民间借贷行为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人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及经济能力,减小借款风险; 2、不能“借”、“欠”不分,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在出具的手续上写明该笔款项是属于借款; 3、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书写工整,对借款的数目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两种形式写明,并注明还款的时间和方式; 4、贷款人可以和借款人约定借款的利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如果不作利息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5、贷款人应该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在落款处要求借款人书写身份证上的名字或捺手印,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6、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7、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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