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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具体规定,譬如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孩子由母方抚养;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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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2、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很多时候双方为了抚养孩子会在财产方面做些让步。由此可见,在起诉离婚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往往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上面。实践中,起诉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按照一定原则处理,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应该由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双方都可以主张抚养权,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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