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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不为公众所知; 二、商业秘密所有人已对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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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客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直接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和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其中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是主要客体,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是次要客体。 (二)犯罪客观方面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此外,对于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同时,侵犯商业秘密罪还要求行为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或特别严重后果。至于何为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构成,同时本罪的主体也可以是单位。 (四)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是一种故意犯罪,犯罪人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秘密、价值和保密。因此,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条件是:所拥有的信息构成商业秘密,使用商业秘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的量刑条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通过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或者获得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是客观要件,客观上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其次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即具有法定条件的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第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主体。最后是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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