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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任何费用,因此,即使写明是培训费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完全可以向单位要回来。 你可以向单位主张的...
①如果你是明知或应当知道所运物品违法,则运费不受法律保护 ②如果你是明知或应当知道所运物品违法,且涉及刑事犯罪,你还可以会被认定为共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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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问题。车主平时交纳这税那费,相当于已经为路边停车预先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这是路边停车收费与停车场收费的本质区别。很多国家的公共停车位都是免费的,比如日本,政府给司机划定路边停车位,司机可以在里面免费停车。笔者所居住的城市也是如此,绝大多数路边停车位并不收费。 二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三是路边停车收费的透明性问题。车主在路边停车交费,往往并不是直接交给交警或城管,而是交到了“红袖标”的手上,至于“红袖标”的身份则很复杂,有的甚至就是路边某单位的员工,有点“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意思。这就不免让人担心:路边停车费到底交到了哪里,最后用在了哪里,有没有用在城市道路建设上,有没有被挪用甚至被贪污,或者进入一些部门的“小金库”。 客观而言,随着各个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路车矛盾日益突出,从道路交通管理的角度看,路边停车收费并非不可理解。人们所希望的也许并不是一概取消路边停车收费,而是希望有关方面就收费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性等问题,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和交代。
1、《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建议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将对此公司做出处罚并会责令公司将钱退还给你们
商场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商场收取你的押金违法,你任何时候都可以要回自己的押金。如果商场拒不返还,你可以到就近的劳动站反映情况,要求处理,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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