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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因工致伤的,由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人属于童工,童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构不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所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违纪受伤的,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则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违纪并不会影响工伤认定,员工有下列情况的才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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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根据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必须确认的是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为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责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是规定了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若是因工作原因遭遇交通事故,则可以请求工伤赔偿。
要看是否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在工作中,因为工作的关系时可以判定为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聘用的教师,可以根据聘用协议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话参照工伤处理。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上述情况依照法律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如果是教育局在编教师的话,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因此上述情况建议参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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