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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一种带有国家福利性质的政策性商品房,国家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有着较为严格的购买资格规定,一般而言,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
1、经济适用房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的不需交。 2、经济适用房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 3、经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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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需要以下资料和流程:1、申请人持有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明书,向户籍所在地区住宅管理局申请经济适用住宅购买登记手续,收到经济适用住宅申请审查表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宅申请审查表,准备必要的资料,向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宅证明手续后,向住宅管理局申请审查,由住宅管理局向市住宅管理局申请审查。申请人住房状况的核实由市住房管理局档案馆发行证明书3、市住房管理局按规定再审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评分后,在当地报纸、房地产联合信息网上公布。4、市住房管理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评价情况,批准购房申请,批准的同一批申请人通过公开抽签确定选房顺序。5、申请人持有批准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十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拥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十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无房或现住房人均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十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符合城区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供应对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不受以上条件的限制。十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十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现状情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十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十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经审查核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注明可以购买的住房面积。十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购房人持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购房的文件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购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优惠,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交差价。差价款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代收后上缴财政。
根据最新消息,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经济适用房按规定标准,现阶段每套住房一般控制在60-110平方米。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以上是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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