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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的。但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
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作为被告。《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原告在起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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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单独作为被告,这是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和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可见,任何依法设立并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都可以作为被告或原告。
在审判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作为原告的起诉人,很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为被告,有些以有限责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l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第四十条第(五)项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独立参加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司法》第十三条第l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法》是一部特殊的法律,发布时间比《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晚,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参加诉讼,享有承担义务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包括诉讼活动,所以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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