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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二手房时,别忘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作用就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附加条款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主合同的...
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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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1、确认产权的可靠度(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2、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1)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2)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3、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2)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纠纷1、签订合同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合同种类繁多,诸如与中介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经纪合同、以及买卖双方和中介之前签订的居间合同,此外还有买卖双方之间草签的购房协议、认购协议、房地局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补充协议等各种各样名目的合同。不过如果进行归类的话,主要就是买卖双方各自与中介签订的委托出售或买入代理合同、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三方签订的居间合同这三种。2、定金买卖二手房,无论是否通过中介公司,卖方通常均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是其它约定了违约责任的订金、诚意金等,虽然数额相对于整个房价款来说并不大,但是如果在签订合同支付或收取定金之前未能够充分考虑,之后又违约的,那么就等于白白地损失了定金。作为买方来说更是要保持清醒头脑,在决定购买并支付定金之前,一定要对房屋实地检验,并对卖方承诺赠送的设施进行检验,在交付定金之前应当将口头约定的事项记入合同条款内,在确定购买的情况下再签订合同、支付定金。3、房款就二手房买卖的合同而言,房款的交付与收取可以说是合同履行中相当重要的部分,双方应当对于房款的交付和收取在合同的付款协议中做出明确约定。建议可以根据双方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诸如签订正式文本、产权过户、验收交割以及后期维修基金、煤气过户等来协商相应的付款计划,这样对于买卖双方而言均是较为稳妥、公平的。在签定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同时,当事人应当充分重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重要性,把能想到的内容尽量都写到二手房合同里,这样才可以尽量避免二手房合同纠纷的发生。如果对签订购房合同不了解,可以请专业把把关。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条款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需要清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需写明是否夫妻财产、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2)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房屋产权的归属,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出租、房屋抵押的情况,是否有私搭乱建的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产权证明如何移交,总之,应将房屋的情况作详尽的说明。(3)价款,二手房买卖价格由双方协商,这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写明价款总额,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果申请按揭贷款,尾款支付方式等。(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及税费等费用的承担。(5)违约责任,约定违约的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或计算方式,以及约定解决是采用诉讼方式还是仲裁方式。(6)合同生效条款,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合同失效的条件,还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及合同失效、无效、终止后财产怎样返还。(7)合同附件,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效力等。(8)担保条款,既可以是卖主对所出卖的房屋无权利瑕疵所做的担保,可以采用保证的担保方式。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取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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