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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 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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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如下: 1、是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2、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3、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在版权的侵权认定与救济(包括赔偿计算)方面,无论中外都还有值得进一步研究的热点问题;技术、立法及司法的发展又不断提出新问题。孟祥娟博士的这部在博士论文基础上重新创作的《版权侵权认定》,正是对这一类问题进行研究的成果。 应当指出,过去许多涉及知识产权,尤其涉及版权的著述,对于“侵权认定”及赔偿之外的法律救济,是较少涉及的;即使涉及了,也较少深入去研究。许多著述似乎在告诉人们:全部或大部涉及版权侵问题,仅一“赔偿”即可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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