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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在下列情况才能提取,具体应咨询当地房产交易所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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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网上查询不收费: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办理资料: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现已实现零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不再要求员工提供还款流水,不再要求离职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离职证明材料,不再现场核实单身情况,结婚证,户籍证明材料真实性等1。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本条规定的第一至三项材料,由职工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在网上查询确认,无需提供。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 但是,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特殊情况才可以申请全部提取,比如说离职、转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条件: 1、用于购买、建造或者翻修自住房屋; 2、离休或者是退休人员; 3、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重度残疾,并且与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的人员; 4、定居港澳台或者其他国家的人员; 5、偿还房贷本息; 6、职工过世; 7、享受低保或者特困救助的人员。
行政服务中心如果有民政局的办事机构,可以办理离婚。为了方便群众,一般的行政服务中心都高有这样的机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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