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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一方个人财产,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
1、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1、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买房,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则该房仍属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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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产证上写明双方名字的,除有特别约定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其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署名的,需要结合登记结婚时间、出资情况,确定产权归属。登记结婚前一方首付并按揭部分,登记结婚后双方共同按揭的,产权属于婚前首付登记方,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双方可以主张分割。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用共同财产买房,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还是属于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一人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如果婚前已还清贷款但婚后才取得产权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前付了首付并贷款,落下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认定为个人财产;房屋落在对方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出资落下一人名下,按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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