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对未成年女性还分14岁以上和14岁以下 对14岁以上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和妇女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论处;如果是其自愿同行为人...
《最高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到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得要具体分析,如果女方不满十四周岁,则有可能涉嫌强奸罪,如果女方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且系双方自愿发生,则不属于强奸,如果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建议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向司法机关了解案情,积极做好辩护准备,如果确实不构成犯罪可以做无罪辩护,如果已经犯罪可以争取减轻从轻处理,需要律师帮助
这种情况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和14到16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自愿的)不属于犯罪,但跟14周岁(需要明知)以下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那就构成了强奸罪,但是根据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未成年人同14周岁以下幼女偶尔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强奸罪,同时其他人确实不知道女方不满14周岁的,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如果你孩子未满14周岁,则无论其是否自愿,对方与其发生性关系即可构成强奸罪。而你的孩子已年满15周岁,虽然未成年,但其若为自愿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对方不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9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2,6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