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律规定政协委员是可以传唤的。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2、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治安传唤属于行政传唤的一种,治安传唤适用的法律是《治安处罚法》,范围为治安案件中;行政传唤适用的法律是《行政处罚法》,范围为社会管理性质的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留或者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留到其所在市县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留时应出示《拘留证》,并责令其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并按指印。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犯罪嫌疑人不得以连续拘留的形式变相拘留。 监察委员会从检察院反贪局转移到纪委,共同办公室成立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监察委员会是我国法定监察机关,行使监察职能,全面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所以作为这样的人,你要配合监察委员会的传唤,根据《监察法》的规定,传唤一般不超过24小时。
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就是不关押)不得超过12小时,刑诉法今年修订后改为了24小时,但新修订的刑诉法要明年才开始生效。 但是,实践中无论是12小时,还是24小时,都不可能把人审得下来。所以,有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办案方式,检察机关和纪委联合办案。在检察院正式立案之前(所谓传唤、拘传都是立案后的法律程序),打着纪委的旗号把你弄来审,一有纪委的牌子,那期限就自己掂量着办,基层的胆子小些,可能搞个十天半个月还搞不出来就不搞了。越往上面越离谱,会在纪委阶段弄多久,才会正式移送司法程序,也就是移送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 但其实在这漫长的纪委阶段,检察机关的早就参与到办案中去了。
首先,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只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其强制程度和对人身的自由程度逐渐加强,传唤不是强制措施,只针对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性不强,主动配合的犯罪嫌疑人。当犯罪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就可以考虑拘传,拘传可以使用警械,传唤则不可以,但是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检察官、审判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所以从现行的法律下,传唤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至于逮捕,这个有严格的条件的:刑诉法第七十九条【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协助调查主要是侦查机关对证人取证的途径,一般有询问、查询汇款、调取证据等,公民有积极配合调查的义务,在接受调查时也会有作伪证会负法律责任的告知。但是现实情况下很多证人也不愿意作证,怕麻烦的,怕打击报复等等原因吧,这个强制性就小很多了,非不愿意侦查机关也没办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6人已浏览
59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