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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不一定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才能提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日内,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自检...
责任认定书出具3-5工作日,对方不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您就可以主张警察放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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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都已经定了,还有什么对不对的呢。 你的车子,最多30天就应该放行。医疗费应先在你投保的交强险里面赔偿,不足部分由你们双方按照责任分摊。 你说的想法有道理。本来对方是主要责任,现在对方耍无赖,也没办法,运气不好。当然,法律制订存在的问题。 你不付钱完全可以,让他们去法院打官司,交警不能强迫你出钱和调解的。你跟交警联系,看以胚能放车,30天到期了,一般就得放车。有关系的话,就好办。
1、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即可通知当事人提车了。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的,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即可通知当事人提车了。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的,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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