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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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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房产证办理的材料,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应该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买卖办理户口手续后,买方应持有房地产交易所发行的房地产销售合同,3个月内向住宅所在地市或区(县)住宅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申请所需的证明书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大楼的所有票、商社购买合同、商社销售发票的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住宅所有权转移登记表、界表、面积计算表。经物业管理部门审核验证后,买方可领取不动产权证。
办理门牌及门牌证需携身份证、购房协议书及票据、建房证等能够证明房屋产权的有效证件到区划地名办办理。 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门牌及门牌证的,应提供建筑物的设计分布图以及各居住户的姓名; 第二,房屋属公房的,应当由产权单位出具居住证明; 第三,产权单位已破产的,证明可由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 第四,办理门牌证变更手续的,应当说明变更原因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如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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