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
关于代替考试罪司法解释现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项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条文] 第一百零二条 与外国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勾结,犯前款罪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在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罪的,可以没收财产。 第五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五十五条 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决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希望你满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