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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婚军人(离异、丧偶军人)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 2、已婚军人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
1、未婚军人(离异、丧偶军人)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 2、已婚军人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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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婚军人(离异、丧偶军人)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 2、已婚军人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 3、军人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 4、军人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1、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 2、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 3、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 4、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 5、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6、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
探亲假只有符合探亲条件的人才有,按照规定,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和配偶团聚的配偶,每一年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另加路程,路费全程报销,未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给路程假,全程报销,已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四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加路程,路费超过本人工资百分之20部分,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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