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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两个人都应该被判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单纯有吸毒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他人吸毒罪的,可以...
按实际情况,由于三个朋友同居,不存在提供场所供他人吸毒,不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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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男女朋友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如果开放人事先不知道开放后他人要来吸毒的,不应认定此罪名,而应不以刑事犯罪论;2、如果是知晓的或应当知晓的,则按容留他人吸毒罪论,本律师曾处理过类似案件,即是以此判断;3、按您的描述,构成容留他人吸毒论的可能性大;4、取保候审:一般涉及毒品的犯罪,申请取保候审一般不会被同意,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5、判决:涉及毒品的犯罪一般不会判缓刑,但如有其它特殊情节不宜入狱服刑的可能会判处缓刑,在本律师办理的一起毒品案件中则是因为被告有一个女儿,不到2岁,最终判了缓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故而,我个人认为,甲为乙提供身份证而”帮助“其吸毒的行为,并不能直接构成此罪,但是可以构成帮助犯的共犯。乙虽然在客观上使得甲有了去宾馆场所进行吸毒的可能性(不论可能性有多大),都不能认为是乙直接为其提供了”场所“,如果认为借身份证的行为就能够满足提供场所的行为,无疑是类推解释。但是,如果认为,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中存在共犯情形——乙明知甲欲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却为甲提供帮助——甲构成容留吸食毒品罪——乙构成帮助犯的共犯。情况二:如果乙事前不知道,但是在甲行为的过程中知道此事,但却没有反对,个人认为:甲在和其他人吸毒的过程中,乙身份证登记的效力仍然在持续,乙在这个效力持续的过程中构成了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依然可以当做”帮助犯“来处理——原因是他从未撤回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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