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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发〔2020〕60号)及《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将成形后的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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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户口登记怎么办理?一、新生儿出生登记的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口,按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二、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的《结婚证》3、父(母)的《户口薄》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5、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三、办理步骤1、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2、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家中没有其他人登记过地方户口的,在登记出生时,可予以单独立户。
针对您的情况,首先建议尽快封存病历资料,以证据保全。 1,医院有没有过错,和进不进行尸检无关,只要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就可以要求其赔偿。 2,医疗纠纷案件的复杂性,医疗机构的过错需要从大量的病历资料中去分析。而且新生儿死亡,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损害后果,赔偿诉求的计算也是十分巨大庞杂的。
办理方法: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选择参保地点,在父母所在地参保(父母任何一人参保地点)。携带出生证明、户口本、父母任何一方的保险证明、父母一方的缴费单位地址证明,然后填写保险登记表,即可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新生儿保险登记所需材料:1。保险登记表;2、出生医学证明;3、户口本;4、父母任何一方或监护人的保险证明,父母任何一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需要提供;5、父母任何一方或监护人缴费单位地址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包含单位详细地址的相关证明)。只有父母是市级职工医疗保险或者一方是市级职工医疗保险在本市参加保险的需要提供;6、死亡医学证明(新生儿死亡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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