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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与申请强制执行没有区别,只不过是说法不同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按一审判决书...
申请人xx,女,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号x单元x室。身份证号......法定代理人xx(申请人之母),女,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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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如果二审再审的案件就不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申请执行书当事人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 **省**市*区人民法院(200*)*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具体内容列明,可以总结归纳)。现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执行人一直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特提出申请,对被申请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应执行标的 1、******************,合计51566.73元;2、自判决确定的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期间届满之日(200*年*月*日)起至履行义务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年月日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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