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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向个人借钱,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要看以什么名义借的钱...
如果借的钱用于家庭生活支出的话,你老婆也需要承担。如果不是用于家庭支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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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从您的描述来看,您的老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您在借条上加盖了公司的印章,那就意味着这是公司的借款而不是您老板个人的借款。您是获得了老板的授权之后,作为老板的代理人以公司的名义与他人签订了借款合同,所以只要您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当时是获得了老板的授权的,那么对于该借条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该借条应该由您所在的单位承担,单位注销之后,由您的老板作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债权人找您要求承担责任的,只要您能够证明是获得老板的授权的,那么可以要求其找老板承担责任,与您无关。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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