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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和逮捕是不同的概念 抓捕就是侦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般公安系统中有抓捕队)对嫌疑人进行人身控制,并非法律用语 而关于逮捕,就必须经侦查机关...
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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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制和拘役:1、【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中可以参加社会劳动,且享受的待遇是同劳同酬。2、【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的处罚相对管制更重二、缓刑与管制:1、【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中可以参加社会劳动,且享受的待遇是同劳同酬。2、【缓刑】缓刑有两种,一种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是指对犯罪分子监外执行的考验期;另一种就是死缓,这种“缓刑”并不能监外执行,而是属于死刑的一种。3、【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管制是一种刑罚方法,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法;二是实现的方式不同;三是后果不同。管制期限届满,执行机关应即向被管制的罪犯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完全恢复人身自由。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之一的,都应撤销缓刑,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犯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执行。
车辆购置税与车船税的区别一、两者的定义不同车辆购置税主要是针对在我国境内行驶的汽车为课税对象,是在特定的环节进行征收的一种税费,是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税费之一,由国家税务局征收。汽车的车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军事等部门进行相关登记的车辆和船舶,根据不同的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价格等进行征收的一种税费,是一种地税,由当地有关部门征收。二、和车辆购置税的区别之征税时间不同车辆购置税是在购车时一次性缴纳,以后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无需在缴纳购置税,如果车辆在购置时已经缴纳过购置税则无需再缴费。车船税是每年都需要征收的,从2007年7月1日开始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三、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区别缴费标准不同车辆购置税实行的从价定率来计算应缴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但是计税价格并不是完全按照发票的面额来计算,为了防止商家推销故意开低车价以减少购置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了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车船税是按照固定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2012年新的车船税将按7个档次征收,具体车主可以查询相关税率表。以上就是车船税和的区别了,为了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的代缴工作,监员会在交强险保单中增加了与车船税有关的数据项目,因此车主们可以选择自己信赖的缴纳车辆车船税。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款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9)职工向企业的投资,不属于破产债权; (10)清算组为清算工作的需要的借贷而形成的破产企业的新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1)大道的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不属于破产债权; (12)大道的债务人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益、福利性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分配; (13)大道的其他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没有确定为破产债权的债权。 上述除第十条外,其他各条所列非破产全债权,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报登记,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应当依法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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