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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患有精神病,女方提出,会受理吗

2022-10-19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只有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可作为离婚的理由。女方患有精神疾病的话,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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