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实际上只要你朋友同意撤销的话都没问题,所以问题部分撤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怎么撤销呢答案如下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判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复议机关...
现在这个撤销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具体来说是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不是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的,需要注意两个时间点,一是要在海关复议机关正式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复议结束,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受送达人便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撤销。申请人若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1条,在行政案件判决宣告前或裁定前,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自行撤销行政决定行政复议经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如果申请人再次提出复议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有所变化,海关复议机关应当允许。比如,某申请人因对海关估价告知书确定的价格不服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随后在海关受理后、作出复议决定前又撤回了该复议申请,其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是海关做出了征税决定。随后,申请人又向海关提出了对征税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该申请人的两个复议申请是针对海关两个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因此,海关复议机关应当接受其第二次复议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836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