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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
1、有限责任公司解散需要由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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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解散的原因可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 1、自行解散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第一种情况是股东事先约定导致解散,第二、第三种情况是股东事后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导致的解散,上述三种情形均为股东行使解散公司权利的途径。 2、强制解散包括: (1)行政强制解散:指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司法强制解散:指符合条件的股东通过提起司法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公司解散,是股东行使解散公司权利的体现。
清算程序一般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债权申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清理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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