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是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个人的行政制裁,但是...
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该条款的规定既遵循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中的合法原则,又体现了合理行政的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中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行政权尤其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应当全面权衡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人利益,尽量采取对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并使其与所追求的行政目的之间保持平衡。行政处罚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处罚,而在于预防,从而达到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的目的。因此,从轻和减轻处罚既体现了法理和情理,又能够鼓励公民们自觉尊法守法。
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8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