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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罪的,会不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立即放人。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检察院提...
1、现在不明,按你所用的拘留所一词应该是行政拘留,一般才十五天,到期放人的。2、现在你应该查看一下你手中的手续,即公安机关给你们家的手续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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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正常的流程应该是办案部门:刑警队、派出所、检察院才能做出取保候审决定。而且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后,人应该马上解除关押了。放人时间这个没有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看守所根据批复时间(只有到年月日没有精确到时分)释放都是合理,也就是说在规定的那一天0:01分到23:59都是合理的,从一般情况来看,基本在上午或者下午18:00前为多
拘留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通常在上午8点到下午5点之前办理相关手续后释放。如果拘留期满,则必须在同一天全部释放。具体的释放时间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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