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明的注意事项如下: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出生证明办理的程序如下: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生证明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等。
填表要求婴儿的姓名一栏可空,但是其余的填表项需要如实的填写下去不可以留空。记得在您的宝宝出生以后15天左右需要务必办理好出生的证明。出生证明补办时需要宝宝父母的身份证件原件。补办出生证明要求父母办理。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建议向户籍地社区保健站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