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应为,出借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以及出借方已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借款人则对于其已履行...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应为,出借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以及出借方已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借款人则对于其已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借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对于出借人仅以借款协议、借条等债权凭证提起诉讼,借款人否认借贷事实存在,能否认定借贷事实发生的问题,司法中存在差异。若借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各民事审判庭普遍倾向于本金少于十万元可以界定为小额借贷,本金多于一百万元可以界定为大额借贷。但占比不低的一部分借贷纠纷案件的本金位于十万到一百万元这样一个区间内,笔者称为中等金额民间借贷,对现金交付的举证责任难以一概而论,审理难度较大。下文分析依托一件标的为四十万元的借贷纠纷案件,恰好接近十万至一百万元的中位,具有一定典型意义。那么,仅以单张借条主张中等金额(本文指多于10万元少于100万元)借贷关系成立,要求借款人还款,法院应如何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