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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当“是谁的就发给谁”,属于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发证给村一级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是区分“类型”和“范围”,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区分,不依“范围”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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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村进行土地确权没有? 如果已经土地确权,根据“凭证管地用地”制度,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即占谁的地,谁获得补偿。 如果还没有土地确权,则土地归集体所有,可以根据村民大会表决意见,要求补偿款均分。
乡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世、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解决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换登记手续。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敏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认可,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认可,村组干部私下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再次审议;村民会议审议认可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村民会议审议不认可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事实上人口为基础,已丧命或户口迁出的(如出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人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另一半、娃儿、爸妈、祖爸妈、孙娃儿、弟兄、姊妹、其他等。
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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