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 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的护理费,但是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交通事故重要的就是赔偿的问题,但是不同地点起诉赔偿的标准会不一样,所以起诉地点直接影响了赔偿。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双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还需要写明原告具体的请求事项,以及原告基于什么样的事实理由可要求被告赔偿。另外起诉的时候证据很关键,所以要尽可能的准备相关的损失凭证、证明材料等。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以及赔偿标准,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和对家庭的影响程度有关,并且有具体标准。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北京-顺义区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最严重部位的伤情是什么样的?有医院的护理建议吗?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有没有确定要去哪里起诉了?具体伤情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有没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
1、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是可以兼得的。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 2、因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基础是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两者在法律上并不冲突。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完全不同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而工伤保险赔偿则主要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这两类法规均未对此类情况法律适用、赔偿范围和标准作出限制性规定,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第三人损害赔偿。因此,劳动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外,人身损害区别于财产损害的特殊性,即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是不能用经济利益衡量的,金钱上的给付仅仅是对伤者或其家属物质上和精神的一种补偿,而财产损害却正是以经济价值来衡量确定的,为此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后享有追偿权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不适用,保险公司不享有追偿权,伤者同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故,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4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