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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可以到当初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去调取结婚登记档案,户口起诉可以先不提供,待起诉后再到派出所调取户籍档案。...
对于吓唬你的话可以置之不理。,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已经没有共同生活的必要,你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鉴于你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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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户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亲自办理: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单独的房屋产权的,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分户(不需要对方同意): 1、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同址分户手续。二,当事人有单独的产权,符合当地分户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同址分户,具体条件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需要对方同意):(一)前提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分户相关的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6、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分户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不可以: 1,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但是孩子的户口不能隔代随祖辈,只有在生母的户口是与父母一起的情况下,孩子的户口才可以和外公、外婆申报在一个户口本上。二,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手续: 1,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2,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3,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如果你老婆要和你结婚,你可以让你老婆持本人身份证,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份户籍证明,然后你们就可以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去进行婚姻登记,不必非用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后,你可以要求将你老婆的户口迁移到你的户口上。如果你丈母娘不给户口簿,经派出所通知后,可以直接将户口迁移走,也不需要户口簿就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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