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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给孩子上户口不需要提供上环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严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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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宝宝取好名字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填好,派出所会提供一张纸条,上面列了所需证件,这点还是很人性化的(下文也会提到)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1)去单位开好入户证明及计划生育协议书(一般由行政部门出具,需提供生产医院出具的出院单原件,复印后单位存档), (2)带好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委会核实后,会写上“核实无误,准予入户”并盖居委会公章,然后告诉你要去上级部门——街道办事处。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常办理。
给新生儿上户口与采取什么避孕措施没有关系,如果公安机关以此为理由拒绝给新生儿做户籍登记,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举报。
国家和各地方在2016年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规定夫妻生育一孩子女和二孩子女的,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和准生证,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 地方政策如:《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三十三条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免费领取服务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计划生育证》。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一条对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国家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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