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
不能。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只有九个月,不符合《社会保险法》”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规定条件,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领取失业金,要依据失业前个人和单位的缴纳年限来看。缴纳失业保险一年至十年,领取失业金期限为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二十四个月是最长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六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6人已浏览
639人已浏览
428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