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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又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如约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又如劳动者因私人事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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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又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如约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又如劳动者因私人事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丧失某种专业资格的。如从事食品饮食类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有特别禁忌规定,将劳动者患慢性传染病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又如劳动者的工作职能就是开车,则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被吊销驾驶执照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 如果约定的终止条件是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发生的事件或行为,则该合同无效。而客观情况指的是,合同终止情况的发生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不能事先预谋的。因而用人单位以考核结果的某种等级(层次)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就具有很高的主观因素,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用人单位若要把对劳动者的考核情况作为劳动者能否胜任工作的依据,只能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不能将企业并购、机构外包等主观制造的重大变化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根据民法典有关原理,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其次,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如果劳动者发生职业病,而且在医学观察期间,或法定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映劳动行政部门解决,申请双倍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来的规定。 发生补偿的情形主要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愿续订合同;用人单位破产或停业等情况终止合同;任务完成而终止合同;还有未签劳动合同不满一年,劳动者又不愿签而终止的。 补偿金标准: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者已不能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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