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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明晰房屋的权属,你婆婆如果是房屋、土地的登记产权人的,可以直接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一并转让。 2、如果...
一、因房屋并未登记在你或你丈夫名下,故只有在得到房屋产权人(房产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你才对此房屋享有使用权; 二、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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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是你公公和婆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故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应该属于你婆婆的。你婆婆已经故去,所以该房产价值的一半应该算作你婆婆的遗产,在你婆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前提下,这一半应该由你公公和你丈夫共同继承,并平均分配(如果你婆婆的父母仍然健在,或者你丈夫还有其他亲生兄弟姐妹,则由这几个人和你公公、丈夫一同继承,平均分配)。就你婆婆而言,因为你公公和你丈夫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都有权继承该房产的一半。 所以,在你婆婆的父母都已故去,你丈夫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如果你公公执意卖房,应当将该房产买卖所得房款的四分之一给你丈夫。
婆婆还在世,可用赠予过户或买卖过户方式。费用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给你老公。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这样就属于你姐姐婆婆和公公的房子,只有婆公共同写下遗嘱赠与你,并且在去世时不主张变动遗嘱的,才可以保证房子是你的,如果死前遗嘱写明房子归儿女,那么你就的布袋房子了,毕竟现在房子是你姐姐公婆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是认房产证上的人,以其为准。若是你的钱购买的,只能形成债权债务的关系.或者现在就写一份赠与合同,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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