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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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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 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①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②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
双方协商可以变更监护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都可以改变孩子的监护权。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或家庭环境。如果一方因各种原因无法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监护权。
1、遇有上述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双方可以先协商。但是在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对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一致是最好不过的了。2、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可以起诉要求变更:(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以上是关于孩子抚养费如何变更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情况,可以试着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但是这需要你提交能证明孩子需要变更抚养费的证据,可以咨询律师该提交哪些,也可以请律师与对方沟通,让对方同意变更。抚养费的问题是夫妻两方最容易发生的争端问题,针对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相当明白。孩子问题确实是比较重要的,身为孩子的父母,要做到能够依法尽义务行使权利,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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